
- 房地合一所得稅應於買賣登記過戶次日起30天內辦理申報
2021-02-2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交易屬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簡稱: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之房地,無論交易是所得或損失,皆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
- 【新聞發布】新春看屋 內政部提醒買預售屋要注意這9點
2021-02-23許多民眾會在春節期間看屋,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購屋務必冷靜考慮,尤其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預售屋買賣契約攸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特別注意「是否已領有建造執照」等大9事...
- 營利事業出售房屋之所得歸屬年度應如何認定
2021-02-17近來常有營業人詢問,營利事業出售房屋所得應歸屬哪一年度?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
- 105年1月1日以後因分割舊制房屋、土地共有物,取得「房地所有權持分及權利價值」增加的部分,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2021-02-17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房市交易熱絡,但房地合一稅實施5年多來,仍有部分民眾未注意所得稅法有關出售房地申報規定,白白損失荷包。
該局指出,近來轄區有一納稅人甲君於97...
- 【新聞發布】資料透明! 土地建物參考資訊即日起免費線上查
2021-02-17想買房購地的民眾請注意!內政部即日起,提供「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線上免費查詢服務(網址:https://moiref.land.moi.gov.tw/pubref/ ),民眾只需上網輸入地...
- 個人因調職而出售房地,須符合財政部公告之情形,始得適用低稅率
2021-02-17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課稅新制(以下簡稱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施行,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交易持有期間1年以內之房屋、土...
- 個人出售共有之房地,不論是否為自願性交易,均應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如符合一定條件得適用較低稅率
2021-02-17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課稅新制(以下簡稱房地合一稅),個人出售共有之房地如屬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不論有所得或虧損,亦不論自願或非自願性出售,均應於...
- 個人轉讓預售屋獲取之所得,應列報綜合所得稅
2021-02-17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因交易預售屋或購屋預約單(紅單)賺取之價差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申報實現年度之綜合所得稅。
... - 財政部就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租稅措施執行情形說明
2021-02-17為因應近期房地產市場升溫,部分地區有不當炒作影響房地產價格情形,行政院109年12月3日第3729次院會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由...
- 營利事業出售免納所得稅之土地所支付相關費用,應自出售土地之免稅利益減除
2021-02-02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應按取得時間點,分別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免稅或第4條之4應稅之規定計算交易所得。其屬免納所得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