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所得稅列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之條件為何?
2026-03-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符合條件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於所得稅申報期間申報列舉扣除。
重購自住房地享退(抵)房地合一稅 5年內改作他用或移轉須追繳
2026-02-2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依房地合一稅制辦理自住房屋、土地交易,只要符合已於原自住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且出售前1年內未出租、未...
- 出售連續繼承取得之不動產,課徵房地合一稅應如何計算持有期間?
2026-02-2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如被繼承人取得房地日期在105年1月1日以後,應適用新制申報房地...
- 營利事業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2.0之土地交易損失,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026-02-2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所產生之交易損失,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 臺北地政讓申請雙北都更三類謄本「算力助攻,審核飆速通」
2026-02-10對於正殷切期盼老屋重建的屋主,每一個行政流程的縮短,都是離新家更近一步的關鍵!為了回應龐大的都市更新需求,地政局今(2)日宣布與新北市...
- 個人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應據實列報取得成本
2026-02-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之交易所得額,以核實認定為原則,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2點第1項第1款規定,...
- 個人出售連續繼承取得之房地,如係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適用房地合一稅制
2026-02-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連續繼承而取得之房屋、土地,如該房地「最近一次」繼承之被繼承人係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屬所得稅法...
- 綜合所得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之規定如何?
2026-01-27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減除接受政府補...
- 營利事業申報房地合一稅2.0應注意事項
2026-01-27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新制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
- 114年10月臺北市房市交易量減少2.02% 住宅價格指數上升0.35%
2026-01-20最近一期(114年10月)實價登錄交易件數437件,較9月減幅2.02%;交易總額243.90億元,較9月增幅65.30%;住宅價格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