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個人交易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不限於105年1月 1日以後取得),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2025-06-10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不...
- 個人交易特定股權,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2025-06-10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含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不...
- 營利事業適用房地合一稅2.0之房屋、土地所得或損失,結算申報應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且僅與同類所得(損失)適用盈虧互抵
2025-06-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除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
- 個人出售境外不動產應按實際交易所得,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2025-06-0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境外不動產之所得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應依規定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房屋稅2.0新制114年期開徵繳納及協助措施
2025-06-03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新制(下稱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考量2.0新制就自住住家用房屋...
- 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之當年度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扣除金額如何計算
2025-06-03被繼承人死亡當年度之房屋稅及地價稅,若在被繼承人死亡時還沒繳納,納稅義務人於申報遺產稅時,應按被繼承人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之比例,計算被...
- 租屋族必看!綜所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8萬元
2025-05-27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租屋族之經濟負擔,自11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須租屋供...
- 個人以新制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分售,於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注意得減除移轉費用上限規定!
2025-05-27個人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土地(下稱新制土地) 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分售,如出售房地係同一份契約,個人申報出售土地之房地合一稅時,未提示因...
- 114年2月臺北市房市交易量增加21.3% 住宅價格指數上升0.1 %
2025-05-27-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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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積極清理欠稅,國稅局將評估承受無法拍定之不動產
2025-05-20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保障國庫稅收,維護公平正義,即便欠稅人之不動產經移送執行拍賣無法拍定,該不動產仍得經稅捐機關評估後,依法承受抵...